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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两年,非全日制研究生越来越火热,尤其是在职人,很多都选择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!
在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时,相信不少同学都会有这样的疑问:非全日制毕业以后好找工作吗?会不会受到不公平待遇?
这种现象是有,但是很少,毕竟现在非全也是双证,含金量还是有的。另外,教育部近日也发布了《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招聘中不得歧视非全学历。
①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
推动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带头扭转“唯名校”“唯学历”的用人导向,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、国(境)外学习经历、学习方式(全日制和非全日制)作为限制性条件。
②要健全人才使用机制
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、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,改变人才“高消费”状况,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用人氛围。
各地各高校要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度,将经认定存在就业歧视、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,定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。
③建立就业岗位拓展新机制
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,广泛汇聚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创业资源。组织举办重点省份、重点城市、重点行业、中小微企业等就业创业供需对接系列活动。
各地各高校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和招聘机构,多种方式拓宽岗位信息来源。鼓励举办区域性、行业性、联盟性招聘活动。
④推进就业实习、见习
建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信息平台,汇集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岗位信息。各地各高校要将实习作为促就业的重要渠道,加快完善就业实习管理制度,深化校企校地合作,建设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,开发更多就业实习岗位,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。
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“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”,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,推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。
另外,不仅是教育部,一些地区也出台了相关文件,来避免非全学历在社会招聘中受到不公平待遇——
①宁波已明确要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不再设置全日制条件。
②商丘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,在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,并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中逐步得到了落实。
③北京《关于2019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》提出: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民政局研究决定,将本批次报名条件中“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取得相应学位”调整为“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取得相应学位”。
④南京《2020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(宁事招公告核﹝2019﹞66号)》提出:报考条件为: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(含2020届非全日制研究生)。
这些信息说明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认可度其实没有那么糟糕,国家的资源和政策正在不断向非全日制倾斜,非全日制的含金量正在不断提高,非全日制正在不断进步发展!
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,已经在读的非全日制同学也不必妄自菲薄,认真做好学业,利用好手中资源,努力将自己的人生绽放出光芒万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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